“我是能拿的都拿,能要的全要。”云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出手幫助老板一次,最多收數千萬元。“當官不發財,請我都不來。”福建省政和縣委原書記丁仰寧落馬前就曾有這樣一句話。“我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從一開始就是追求當官發財、大富大貴。”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委原書記吳志明在任期間,平均每年斂財近千萬元……這些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腐敗案例一再警示黨員干部:如果一味懷揣當官發財的念頭,遲早會走向自我毀滅。
但在現實生活中,不少領導干部既想做官,又想發財,在金錢的誘惑下丟掉了宗旨和信仰。有的把當官和發財等同,“千里為官只為財”;有的在權錢交易上搞“明碼標價”;有的見錢來者不拒,棄名節如敝屣。想當官發財兩不誤,權力觀自然就會跑偏,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便是必然結果。
梳理已查處的腐敗案例,不論是高級領導干部,還是基層官員,過不了金錢關是貪腐發生的重要原因。一旦他們起了自私自利之心,便會一步一步走上以權謀私的不歸路,最終被用金錢打造成的鐐銬捆住手腳,受到黨紀嚴懲。
對于處理做官和金錢的關系,明代著名諫臣楊繼盛曾留詩一首:“飲酒看書四十年,烏紗頭上是青天。男兒欲畫凌煙閣,第一功名不愛錢。”意在告誡后人,大丈夫若想建功立業、留名青史,第一要緊的就是不能沉溺于錢財。在革命和建設年代,有像方志敏一樣清貧堅貞、廉潔自愛的老一輩共產黨人前赴后繼,他們生前不愛錢、身后不留錢,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堅毅品格贏得了百姓的衷心擁戴。
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,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,只能用來為黨分憂、為國干事、為民謀利。一名共產黨員的價值實現,不在于擁有多少財富和物質,而是體現在為黨分憂、為國盡責、為民奉獻的永恒價值追求上。當官發財論對黨員干部的腐蝕不言而喻。黨員干部手中的權力一旦與金錢“聯姻”,被銅臭味熏染,不僅黨紀國法不容,其人品官德也會被人看低一截、看輕一等,毀掉的是自己的人生前途。
從政為官,名聲重千鈞。一名黨員干部卸任退休后,如果人們憶起他的過往,評價里有一句“不愛錢”,這是多么亮堂、多么有風骨的評價!為官從政者,如果有了“第一功名不愛錢”的情懷堅守,便有了廉潔干事的活水源頭。這種精神力量不但成就了個人,為其贏得了美名,也潤澤了它所流經的每一個地方。
(來源:中國紀檢監察報 編輯:黨群工作部楊小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