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龍溪軸承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員工手冊(摘錄)
第五章 員工的行為規范
第二十三條 道德建設
遵循《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》,倡導“愛國守法,明禮誠信,團結友善,勤儉自強,敬業奉獻”的基本道德規范,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,做到:
(1)熱愛公司,忠于公司,不做損害公司利益的事,不兼職于其他公司。
(2)愛崗敬業,盡忠職守,勤勉地履行職責,高效優質地完成各項任務,為社會提供一流的產品和服務。
(3)遵紀守法,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。
(4)文明禮貌、誠實守信,辦事公道,以優質產品和服務奉獻社會和用戶。
(5)安全生產、文明操作,重視質量,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,努力增加公司效益。
(6)尊老愛幼、和睦共處,克已奉公,見義勇為,助人為樂,講究衛生、美化環境,參與公益活動,服務群眾。
(7)保守機密,不泄露公司的商業及技術秘密,包括信息、數據、資料等。
第二十四條 “十不”規范:一不說粗話臟話;二不違規吸煙;三不隨地吐痰;四不亂扔雜物;五不亂倒臟水;六不亂停車輛;七不亂涂亂寫;八不打架斗毆;九不損壞公物;十不損壞花木。
第二十五條 禮儀規范
1、儀容、儀表
(1)講究個人衛生,注意自我修飾,培養健康的生活習慣,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。
(2)上班時,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。
2、言談、舉止
(1)與人交談時,禮貌、熱情,稱謂得體。
(2)姿態大方、自然。
(3)注意目光接觸和聆聽。不隨意打斷對方說話和否定對方的意見。
(4)舉止文明,注意場合及禮節。
3、電話
(1)接聽電話時應迅速,不讓鈴聲超過三次。
(2)使用禮貌用語,如“您好”、“謝謝”、“對不起”、“請講”、“再見”、等。
(3)打電話前要有所準備,通話時要簡明扼要,長話短說。
(4)同事暫離開時,主動代接并及時轉告。
(5)工作時避免打私人電話。
第四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
第十八條 龍軸視人力資源為企業的戰略資源,堅持“謹慎引進,合理配置,科學培養,嚴格培訓,有效激勵”的原則,創新用人觀念和用人機制,采取多種方式、多種渠道建設滿足企業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,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建立人才聘用、培養、使用、激勵及淘汰機制,把不同水平、不同層次的人才擺在與之相適應的崗位,使人盡其才、才盡其能,成功地走出了一條“兼收并蓄,悉為我用”的人才隊伍建設新路子。
第十九條 公司的人員結構
第二十條 員工享有以下權利
(1)依法參加工會并參加其活動。
(2)通過職代會或其它形式參與民主管理、或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。
(3)員工在確保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前提下,具有建議權、咨詢權、檢舉揭發權和申訴權;對于員工的建議、咨詢、檢舉揭發和申訴,相關領導和部門要明確答復或處理;被檢舉者和被申訴者不得對檢舉、申訴的員工打擊報復;員工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,主管不得因此而歧視員工。
(4)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時可獲得獎勵。
(5)員工有維護人格尊嚴、人身自由和獲得工資待遇的權利。
(6)發生勞動爭議時可提請勞動爭議處理。
(7)享有憲法和國家其他法律、法規規定的所有權利。
第二十一條 員工應盡以下義務
(1)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堅持改革開放,熱愛祖國,熱愛中國共產黨,熱愛社會主義,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、法規、法令。
(2)樹立“愛企如家”、“公司興我榮、公司衰我恥”的思想,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,忠于職守、高效率、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,為LS的改革和發展做出貢獻。
(3)努力學習,不斷提高政治、文化、技術、業務水平和法制觀念;團結互助,顧全大局,關心集體,自覺維護企業的形象和聲譽。
(4)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,保守公司秘密,自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。
(5)服從分配,聽從指揮,不消極怠工或拒絕接受生產工作任務。
第二十二條 根據《勞動法》有關規定,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,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實行合同制管理。
第六章 相關的規章制度
第二十六條 勞動紀律及考勤制度
(一)勞動紀律及規定:
1、上班須穿工作服、佩戴員工卡;按時上下班,不遲到、不早退、不中間溜;上班時不聊天或串崗,不看與生產(工作)無關的書報;不私自請別人代班;不干私活,不私自對外承接加工件,利用本公司的設備、材料私加工;嚴禁打架、斗毆;嚴禁睡崗。
2、下班時間未到時不離開工作崗位。
3、沒有經過總部領導的同意,不能更改上下班時間或自行休息。生產中出現停工待料,個人要服從車間(部門)的統一安排。
4、對違反勞動紀律的,公司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。
(二)嚴格執行考勤、請假制度和上班時間進出公司登記制度。
1、考勤:上班十分鐘內由班組長或統一的考勤員按要求進行考勤。考勤必須嚴肅、真實、及時,公正、公開,不弄虛作假,嚴格按規定符號書寫,不得任意涂改,不許委托他人考勤。
2、職工在上班時間要離開公司的,須向所在部門(車間)領導請假同意后,開具出公司門崗條才能離開公司。
3、請假要提前辦妥請假手續,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的,按曠工處理。
4、假期的審批權限:
(1)員工請事假二個小時以內,由班組長批準;二個小時以上,三天以內由所在部門(車間)領導批準;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內,由部門(車間)簽署意見后,報人力資源部門批準;十五天以上報公司領導批準。
(2)員工請病假,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診,開具病假證明方能休息。
(3)、員工請假手續,須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。
第二十七條 在生產、工作中應服從分配,聽從指揮,不得消極怠工或拒絕接受生產工作任務。
第二十八條 質量、工藝、設備維護保養、定置規定:
1、熟悉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;樹立“質量第一”的思想,做正確的事,第一次把事情做正確,努力學習質量管理和技術業務知識,熟練掌握本工序必須的操作技能;
2、嚴格按圖紙、工藝文件、技術標準和工藝守則(操作指導書)進行生產,遵守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,認真填寫原始記錄;做好自檢和互檢,確保產品質量,對自已加工的產品質量負責,認真實施糾正措施;
3、積極參加群眾性質量管理、QC小組活動和合理化建議。
4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,認真做好“班前、班中、班后”的交接工作,并詳細做好記錄;接班人員未到,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崗位下班。
5、嚴格遵守公司設備操作規程和定置管理。積極參與“5S”活動,生產時間堅守崗位,按設備、定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置管理工作。未經批準,不得擅自開動非本崗位設備;非生產時間,未經批準,不得擅自進車間開動機床設備。
第二十九條 安全、保衛、環保規定:
1、牢固樹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認真履行崗位安全、保衛、環保職責。
2、對他人違章作業的行為有責任勸止,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,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責任及時報告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;
3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,熟悉本崗位的安全規則及注意事項,熟練各種機械、電氣、防火的安全知識,嚴格按規定穿、戴好勞動保護用品,做到“安全第一”。
4、班前、班中、班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,發生火警或事故時要及時報告并積極搶救,協助保護現場。
5、遵守愛國衛生公約和綠化管理公約,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。
第三十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和物資管理等各種制度。
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公司計劃生育實施細則,提倡晚婚晚育。
第三十二條 保密制度
1.公司的有關秘密是關系公司的生存與發展的大事,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責任和義務,必須自覺遵守公司的《保密條例》、《保密條例實施細則》和各部門的保密規定。
2.員工應做到:
(1)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,自覺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。對要求保密的事項,必須實行全過程地保密。
(2)未經批準,不得非法獲取國家和企業秘密,不得擅自復制、摘錄、拍攝秘密文件資料,不得向外泄漏國家和企業秘密,包括企業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。
(3)經批準,不得在技術交流、新聞報道、論文發布、成果交流、對外展覽、接待來訪等公開場合涉及秘密事項。
(4)經批準,不得進入或帶人進入與保密事項有關的生產制造、檢測、試驗、實驗等場所和打印、復制、存放保密文件、資料的場所。
(5)涉密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公司保密規定。
(6)應歸檔的文件、資料、圖紙必須按時上交歸檔,不得私自占有。個人不得留存秘密文件資料。
(7)發現竊密和泄密的,應及時制止,并向有關部門報告。
3.在保守秘密、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、技改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,公司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。
4.對違反保密規定,泄露公司秘密的,公司可按有關規定,根據泄密所造成的后果要求員工支付補償金;情節嚴重的,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。